山东潍坊青州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优化厘定“管”“罚”边界,扎实推进管理体制建设,坚决落实责任追究,持续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明职责,厘定“管”“罚”边界
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涉改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明确综合执法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源头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续监管职责,形成无缝对接的监管格局。一是全面明确监管职责。对本次改革涉及的11个部门单位17个领域的892项行政处罚事项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细化分类,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及时完善权责清单。扎实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跟进完善工作,通过清权、制权、晒权,确定双方的权力边界,切实做到监管不缺位、执法不错位,防止社会矛盾向管理执法末端集中倾斜。三是落实镇街区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街(开发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镇街(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名义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司法、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及自身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监管体系。
二、求规范,理顺工作体制
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水平为重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部门联动,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综合执法履职能力。一是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由法制、综合执法及相关监管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研究解决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协调推进重点联动执法工作。二是建立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以综合执法案件移送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为支撑,不断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与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案件受理、移交、处理程序和条件,确保案件监管无死角、案件处理全覆盖。三是建立综合执法保障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打造一流执法队伍;明确镇街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在日常办公、装备配备、工作补贴落实力度;落实综合执法公安保障机制,综合执法公安保障中队人员进驻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处置执法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情况。
三、讲实效,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监督问责。研究拟定《青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违反相关协作配合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强化问责监督,确保综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跟踪问效。组织市编办、市督查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落实、装备配备、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一线执法力量下沉到位;三是强化司法配合。建立行政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充分发挥司法强制对行政处罚的保障作用,确保行政行为发挥应有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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