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青海省玉树州编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认真调研、精心布局,采取四项举措,下大力气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全州执法工作上了新台阶。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玉树州编办为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充分利用中央编办和省编办举办的各类培训,与兄弟省市、省编办各处室领导交流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邀请省编办业务处室负责人到玉树举办培训班讲解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州编办系统进一步深刻掌握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全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累了理论、实践经验准备。
二是认真调研、凝聚共识。在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玉树州编办通过谈话、走访等形式,对全州执法队伍现状、执法情况等进行了认真调研,并与州委、政府领导、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充分衔接和沟通,与他们共同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得到了州委、政府、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相关部门的支持,凝聚起了改革的最大公约数,为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累起了最大的政治基础。
三是结合实际、精心布局。按照要求,在县市一级,整合了城市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建筑业、环境保护(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等方面)、工商管理(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方面)、公安交通(侵占道路方面)、水行政、农牧业、防震减灾、旅游服务业、林业管理等13支执法队伍,通过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优化整合了执法力量,改变了以往执法力量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聚合效应,提高了执法效率;在州级层面,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支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分散的监管力量,建立了门类齐全,覆盖全面的执法监管队伍,进一步构建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四是区分重心,配备力量。玉树州编办在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通过执法机构职责职能规定,规定县一级主要承担行政执法工作,州级主要承担跨区域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在配备力量时,县上通过执法力量整合,不仅保留原来的执法人员编制,还尽可能通过其它途径调剂编制,加强力量;州级则通过部门整合适当削减执法人员编制,将削减的编制配备到其它公益服务领域,在满足执法监督工作需要的同时,发挥机构编制的最大效益,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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